根据《国务院办公室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53号)有关要求和教育部教体艺司函[2013]13号文件关于印发《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通知精神,现将本年度《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对象
本校全日制在校一二年级学生。
二、测试项目
(一)身体机能:身高、体重、肺活量 视力。
(二)身体素质:立定跳远、一分钟仰卧起坐女、引体向上男,坐位体前屈,50米跑。800米跑女,1000米跑男。
三、测试时间与地点
(一)测试时间: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在校大学生每年参加体质健康测试一次,并将测试数据于每年12月底以前报送至教育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管理系统”。我院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工作将于2015年10月开始,时间将安排在学生体育课期间测试。具体时间见测试时间安排表。
(三)测试地点:体育场地。
四、测试方法
测试方式为手工测试。
五、测试要求
(一)以体育课合班为单位,在体育教师(或班干部)的组织带领下,提前15分钟到指定测试地点集中,并做好测试前的准备活动。
(二)受测试学生必须带上学生证和身份证(或图书借阅证),以班为单位进行分组,按顺序依次进行测试。
(三)体育教师要指定每个班有专人负责,确保测试学生与计算机输入信息相一致。
(四)学生在各项测试中,要严格地按照各项目的测试要求进行。
六、有关缓测、补测或免测
(一)凡因病或残疾不宜执行体质健康测试的学生,可向学校提交免于执行体质健康测试申请书,填写“免于执行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
(二)“申请表”经医院、所在系、体质测试中心及教务处核准后,可免于执行体质健康测试,所填“免于执行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存入学生档案,毕业时与及格学生同等对待。
(三)“申请表”可在公体部领取,核准免于执行的学生“申请表”一式两份,在测试工作前交给学生体质健康测试中心执行。
七、测试纪律
(一)学生在测试中应注意安全,测试完毕及时离开测试场地。
(二)测试过程中请学生保持场内的安静,不要在场内大声喧哗。
(三)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发现,上报学校有关部门严肃处理,测试成绩按不及格论处,并不得参加补测。
鹤壁职业技术学院公体部
体质健康测试中心
2015年9月30日